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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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关于编制2018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1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大学关于编制2018年财务预算的通知》(山大财字〔201735号)要求,根据《山东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山大财字〔201454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18年青岛校区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保障各项事业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青岛校区实际,现就校区2018年财务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校区财务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校区财务预算是学校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区预算编制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财务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编制应坚持与学校“双一流”建设、青岛校区建设和事业发展、校区各单位职能相适应;坚持“开源节流”,反对铺张浪费;坚持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坚持全面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度,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决策、充分论证,确保预算真实、科学、完整。

二、2018年财务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一)对于预算编制,各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全面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编报工作事有专人、人有专责,切实增强预算责任意识。各单位既是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也是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

(二)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要求及学校的安排,自2018年起校区启动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在详细编制2018年校内预算的基础上,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编制2019年和2020年收支预算,重大收支项目确保不重不漏。

(三)有专项预算的单位要加强专项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的测算依据要详尽、科学、合理、可评价。专项管理职能部门应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做好项目的论证、评审、入库工作,跨年度项目要根据项目进度分年安排预算,做实项目库管理工作。

(四)涉及校区发展性支出支持范围的项目预算由学校相关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汇总填报,不列入青岛校区预算。主要包括“双一流建设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质量工程与教改专项”“研究生质量工程”等。

(五)校区自2018年起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各单位编报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时应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年度终了应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财务处将在各单位绩效自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绩效再评价。各单位绩效自评和再评价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校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各单位应按照预算编制流程和时间安排,及时报送预算,报送前需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三、预算编制单位

2018年校区预算编制单位包括校区职能部门、校区所属学院和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在校区有预算支出需求的相关单位。

四、 预算编制内容

(一)校区职能部门:编制收入预算表、部门基础资料情况表、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计划表、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及预算编制说明。校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由校区基建处牵头编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表要同时报学校基建部。

1. 收入预算表:各单位要将201820192020年预计的全部收入分年度填列,并详细填报测算依据,收入预算表中预留的空白行用于填写下级明细,可自行添加。

2.部门基础资料情况表:用于测算安排校区各职能部门部处日常运行经费预算。部处日常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正常运转所需要的日常办公费、邮寄费、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车辆维持费等公务费和业务费,及执行《关于落实青岛校区教职工政策待遇的实施意见》形成的差旅费支出预算。由财务处根据部门基础资料,按定额标准及各单位职能职责情况测算后统一安排。

3.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计划表:用于测算安排校区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仅限安排部处日常运行经费预算的单位填列。各有关单位如有新增或更新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计划,请填报《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计划表》,于1110日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条件保障处。由条件保障处牵头组织论证后形成校区行政办公设备家具年度购置计划。

4.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除部处日常经费预算、行政办公家具设备购置预算、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外,各职能部门的其他经费需求均通过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申请。其中:

12018年起校区公务接待经费不再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申报对外公务接待专项经费。

对外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的编制应积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单位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及经费使用仍执行《山东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校区将按年度组织公开各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

2)以下经费根据归口管理原则由相应职能部门统一填报:

条件保障处统一测算、填报水、电、暖、物业、零星维修等后勤运行支出预算。

人事处负责组织编制校区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校区大型活动经费预算。大型活动是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涉及全校区、规模较大、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庆典、大型会议等类型的活动。

保卫处负责组织编报校区消防、安防预算。

搬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搬迁相关预算。各搬迁学院、科研机构教学实验室建设、搬迁所需教学科研环境及条件建设等项目预算报送搬迁工作办公室,具体要求由搬迁办另行通知。

本科生教育办公室负责编报非搬迁学院教师到青岛校区开展本科生一般教学的差旅费及差旅补助预算。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编报非搬迁学院教师到青岛校区开展研究生教学的差旅费及差旅补助预算。

青岛校区公共实验中心负责编报非搬迁学院教师到青岛校区开展实验教学的差旅费及差旅补助预算。

(二)校区所属学院和科研机构此次预算编制需报送学院基本数字表(仅填报2018年)、学院收入预算及预算编制说明。

学院和科研机构其他确属学校校级财力支持范围的专项支出需求,按归口管理原则报相应职能部门。

(三)其他在青岛校区有预算支出需求的校本部相关单位,根据单位性质、职能、职责,参照校区职能部门、学院和科研机构编报青岛校区2018年财务预算。

五、编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请于1110日前将编制的财务预算报送财务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报送时间由校区基建处按学校基建部要求执行。

(二)1127日前,财务处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完成预算调研、论证、汇审工作,形成青岛校区财务预算建议方案。

(三)1210日前,财务处将校区财务预算建议方案提请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形成校区财务预算草案报送财务部。

六、报送要求

2018年校区预算编制采用通过学校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填报和EXCELL表填报两种方式并行的模式,其中:

校区职能部门所属学院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填报。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后提交并打印,封面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青岛校区财务处。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及填报要求、填报人和审核人系统登录信息可于1020日后从青岛校区财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http://www.qdxqcwc.sdu.edu.cn)。

校区所属科研机构、在校区有预算支出需求的校本部相关单位通过EXCELL表填报。填报内容的电子版发送至jiaozhaohui@sd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财务处。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18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报送地址:青岛校区财务处(华岗苑西楼109房间)

联 系 人:焦朝辉

联系电话:0532-5863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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