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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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收费与贷款
作者:   时间:2017-10-31   点击数:

(一)新生收费

1.财务处与银行共同确定缴费办法和数据交换程序、格式及时间要求。

2.当招生录取名单分批确定后,招生办公室应及时将新生信息数据库传递给财务处。

3.财务处将新生数据库传递给银行负责我校学生收费数据库维护工作人员,为新生制作银行卡。

4.银行接收每批新生数据库后,要建立新生缴费资料库(包括姓名、专业、准考证号、卡号等)并及时完成银行卡制作,按录取通知书序号排放整齐,印刷缴费须知,然后将银行卡和缴费须知及卡使用说明等核对无误后,一同装入信封。按照指定时间到招生现场,通过招生办公室将信封随同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学生。

5.财务处将新生录取数据库导入学生收费管理系统,整理后录入应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通知银行。

6.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新生缴费须知中所示缴费方法,利用网上银行缴费或在报到前规定日期内通过银行将费用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个人银行卡中。

7.财务处通知银行批量扣款,每日将扣款成功的数据传给学校,财务处及时处理收费数据、整理缴费清单,完成收费收据打印工作,由各学院将收款收据发放给学生。

8.入校时,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直接安排学生入住。若未申请宿舍,到校后申请宿舍的学生,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在迎新结束后,将调整后的全部新生住宿情况及住宿标准数据汇总至财务处。

9.若有在当地存款不成功或有带现金的情况,迎新现场办理刷卡或现金缴费,开具收据。

10.财务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学生贷款

1.当贷款发放后,学生处将学生贷款清单传递给财务处。

2.财务处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学生贷款清单和银行提供的到账清单,进入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处理收费数据、整理缴费清单,完成收费数据打印工作,由各学院将收款收据发给学生。

3.财务处根据缴费情况进行账务处理。